买房这件事上,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用公积金贷款是比较划算的,但是公积金贷款的限额比较严格,在城市买房用公积金贷款前要注意先了解一下地方的贷款限额,那么北海公积金贷款限额是多少呢?
根据北海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的通知》,对公积金贷款额度做出新的调整,调整后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可达到65万元。
根据规定,北海市公积金缴存人符合贷款条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身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5万元;已婚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5万元。属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生育二孩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生育三孩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5万元。
以上政策自2023年3月9日起开始执行。
北海公积金贷款购房套数规定
1、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2、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住房套数以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配偶)家庭名下实际拥有的住房套数进行认定,以北海市行政区域(以下统称“本行政区域”)内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数据为准。
3、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配偶)在本行政区域无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购房时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再次购房时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配偶)在本行政区域有一套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
(2)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配偶)在本行政区域有一套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
(3)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配偶)在本行政区域无住房但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再次购房时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
(1)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配偶)在本行政区域内有两套或以上住房的;
(2)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配偶)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两次或以上公积金贷款的。
6、符合下列情况的,经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定后,可不纳入住房套数计算:
(1)已卖出、已赠与、已析产的住房,以本行政区域内不动产登记部门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为准;
(2)经法院判决但尚未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住房;
(3)已确权的农村宅基地住房。
7、对发放的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贷款,执行差别化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